了口二锅头,也笑着摇头,他们都难以理解。

    唯独陈恪叹了口气,却说:“其实这很正常,因为九龙本地人,哪怕再穷再艰难,他们也自是一股势力,最差不过混社团,可过境的大陆人就不一样了,他们是九龙底层下的底层,本地的底层人好歹能生活在地面上,可偷渡过来的人们,大多要住下水道,做的,也是最脏最臭的,清理下水道的工作,长此以往,他们对于九龙的地下,自然就比本地人更加熟悉,张子强的逃生路,也是他自己淌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一帮人面面相觑,毛子哥突然竖大拇指:“你们,超级能吃苦。”

    陈柔一笑,看陈恪:“因为能吃苦,所以就有吃不完的苦。”

    是啊,种花家人,全世界最能吃苦的民族。

    但谁能想到,身在香江,陈恪他们最难对付的人,竟然会是自己的同胞?

    而同胞的杀手锏,必杀技,是在他八岁时,跟着父辈远跨千山万水,到了香江之后,埋头在恶臭弥漫的下水道里,用少年时细瘦的身躯,一点点为自己刨出来的。

    他是悍匪,是他们最强劲的对手,可他也是一个,值得他们尊敬的对手。

    阿远饿了,小肚肚在咕咕叫,陈恪丢丢孩子,说:“回去吃饭。”

    今天于小阿远来说,其实还有一重意义。

    那就是,他已经快一岁了,而按尔爷给陈柔收着的那份遗嘱,如果他再不改动,忠义堂就是他妈妈的,当然也就是他的,而今天,阿远要去巡他的堂口。

    说来遗憾,尔爷把大部分的产业放了出去,把人员也清理的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阿远也就看不到像曾经他妈妈来的时候,这青砖生苔,地如明镜的院子里比节而立,全是二十多岁的短打小伙,他的太公公却能一呼百应的盛况了。

    不过于小小的阿远来说,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。

    墙角竖着的刀枪棍棒,墙上挂着的双节棍,短刀长刺,被古惑仔们千锤百炼,打成油润的沙盘,缘边踩到光滑的水缸,和因为扎马步而在石板上磨出来的脚印。

    小家伙进了院子就非要自己走,踉跄着脚步,在尔爷和董爷的注视下东转转西看看,摸摸竖着的长枪要喔一声,看到吊着的沙袋也要指一指,再摸摸比他还高的大水缸,麻溜儿的爬上台阶又进了屋子,然后望着中堂上的关公像出神。

    好在一张画,画上是个红脸,拿大刀的人。

    他是谁啊,阿远头一回见,觉得新奇,就得好好看一看。

    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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