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德军fh18型,20门37毫米战防炮,即德军pak3536型,数千支毛瑟二四型步枪,数千支捷克造轻机枪zb26,与瑞士奥利根公司的20毫米机关炮,此外西门子的通讯器材、蔡司望远镜、德制轻战车,架桥器材,防空探照灯等各种装备,开始进入了华夏的部队服役。

    1936年德国运交华夏二千三百万马克军火,1937年德国运交华夏八千二百万马克军火,其中有150毫米要塞大炮,用于长江江防,高射炮、步枪、机枪、迫击炮、重机枪、大批各式弹药,m35钢盔,以及鱼雷240枚、快艇若干通信器材,还有制钢、炼焦、化工、兵工生产机具等设备。

    一时间,在南京附近可以看到戴着德国m35式钢盔的华夏兵操作的德国制88mm口径的高射炮。德国制75mm炮、博福斯炮、韩塞尔、man牵引车,以及其他德国武器在南京街上列队行进。

    相对于华夏需要德国的协助,德国有求于华夏的是稀有战略金属钨矿砂,它是制造钨合金钢的关键材料,与制造枪炮有密不可分的关系。当时亚洲的产量占全球产量的80,华夏华南地区的产量又占亚洲第一,华夏的钨产量占有世界举足轻重之地位。双方议定用以货易货方式来进行贸易,中德两国通过这样的双边经济往来均深蒙其惠。

    1934年国民政府从德国进口的第一批共24门莱茵金属公司生产的32倍口径的150毫米榴弹炮,当时国军对那批榴弹炮要求的射程是15公里,而30倍口径的sfh18的射程只有13公里,不能达到国军要求。

    于是莱茵金属公司专门为华夏设计了这种32倍口径的150毫米榴弹炮,并最终在几家厂家的投标中胜出。该炮中方的全称是“32倍15公分重榴弹炮”,简称“32倍15榴“。

    由于莱茵金属公司也是sfh18的制造商之一,克虏伯生产炮身莱茵生产炮架,所以这种火炮和sfh18有着密切的渊源。

    这批重炮的引进也颇费周折,由于德国外交部、国防部、经济部在对华政策上有分歧,1934年春国民政府订购的24门150mm野战重榴弹炮遂被禁止于1935年交付运抵华夏,甚至德方一度连1936年是否运交也不置可否。

    国府订购这批重炮是为了组建重榴弹炮兵团,德国迟迟不交货,此事只好一拖再拖。所幸后来德方在36年底交了货,国民党陆军摩托化重炮团才得以建立,即炮兵第10团,而这比原计划晚了近两年的时间。

    这批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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