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个标记。陆慕辰的所有物。”

    盛知夏很疼,不知道怎么骂他时,陆慕辰忽然直起身,扬起下巴,指了指他自己修长的脖颈:“你不服气,也可以给我来一口,我不生气。”

    盛知夏:“?”

    陆慕辰见她不动,张开了怀抱,他只有腰上围着浴巾,上半身的伤口和风光全都展现给她看,他说:“如果不喜欢那个位置,可以咬在任何地方,我不介意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盛知夏看着他,哪里还能生气呢?

    这么坦荡又故意撩她的陆慕辰,她真是……喜欢。

    “不咬吗?你亏大了。”陆慕辰正要放下胳膊,一个人影猛地扑过来,准确地咬住了他的左边肩膀,他被撞了个满怀,一把把她抱住,笑了:“慢慢咬,不着急。”

    这种痛感,与爱人很相似,带着试探,带着不满,带着想要让对方记住的心思。动物要圈住领地,人也要,彼此的身上带着对方弄出来的伤痕,才够滋味。

    肩膀这个位置,刚好够她的身高,咬住他没有障碍,可是,盛知夏哪里舍得咬得太重呢?

    陆慕辰身上是有伤的,他的心脏是换过的,人格支离破碎,很多天内,主人格出现的概率太低太低,他好不容易出来,她不想让他太痛。

    盛知夏已经松了口,问道:“痛吗?”

    她还是咬出了浅浅的伤口,陆慕辰摇了摇头,手臂收紧,半点没松开她:“不痛,很好。希望你继续保持。”

    盛知夏摸了摸自己的脖子,请求道:“下次可不可以换个地方咬?这里太明显了,也太疼了。”

    陆慕辰沉默了几秒,答应了:“好。”

    咬是还要咬的,换个地方咬。

    盛知夏吻了吻他的肩膀,伤口的位置,带着柔情缱绻:“我也不舍得你痛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陆慕辰回应。

    两个曾经相爱的人,终于在这一刻找到了彼此的初心,没有芥蒂地拥抱在一起,细数彼此身上的伤痕和爱意。

    正在这时,门铃忽然不合时宜地响了——

    “有人来了!”盛知夏拍了拍陆慕辰,提醒道:“我去开门,你把衣服穿好。”

    陆慕辰的身材和他的伤口,盛知夏一点都不想让别人看到。

    她要从他怀里离开,陆慕辰去拽她,轻轻巧巧地又带回了怀里,不许她走,固执地问道:“为什么要穿衣服?你不喜欢吗?”

    盛知夏简直要疯,这是什么意思啊?这个男人真是会撩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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