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金凤来了对不对?”陆明芳一双眼睛眯成了一条直线。

    跟在她身后的郭颂,一头黑线。

    不过这也算是赶巧了。

    “明芳,你来了。”娥姐和陆明芳打了招呼,接着道:“确实是金凤,她在厨房做饭!”

    说起来,陆明芳这一次来,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    她之前穿的皮草,被她束之高阁了。

    换成了她从前怎么也不可能穿的蓝色旧棉袄。

    脚上穿了双皮鞋,至于裤子,则是一条灯芯绒全黑的裤子。

    头发和这个时候多数女性一样,扎了两个麻花辫。

    还别说,虽然土气了不少,但是整个人看起来,更好接近了。

    “爸,你看我这一身如何?”陆明芳不忘邀功。

    陆老爷子满意的点头,“不错,以后在外头,就这么穿!”

    “还说呢,我这么穿出去的时候,大家都问我,家里是不是欠了一屁股债,还不上,将衣服给卖了。”陆明芳道。

    一边说,视线一边往厨房的方向看。

    得,这是嘴馋了!

    不过陆老爷子装作没看见,继续问,“你咋说?”

    “我肯定否认呗,还能咋说!我告诉她们,我要学习进步思想,要朴实,要学着吃苦耐劳,做一个好的劳动人民。”陆明芳道。

    其实,这件事,陆明芳自己感触也挺大的。

    以前觉得这些衣服,穿在家里,都嫌土气。

    可真正穿到身上,觉得也还好。

    那就先这么穿着呗,等老爷子哪天松口了,她再穿好看的衣服,反正时间还早。

    “很好,以后见人就这么说!”陆老爷子很满意陆明芳的回答。

    “爸,我能去厨房看看了不?”陆明芳问。

    “去吧!”陆老爷子挥了挥手。

    陆明芳立刻朝厨房奔去。

    刚准备开厨房的门,门突然被拉开,李金凤端着一盘烤好的肉,出现在厨房门口。

    “小姑,你……”李金凤一脸诧异的看着陆明芳。

    变了,完完全全变了。

    若不是面对面的这么看着,李金凤都不敢相信,眼前的人,是陆明芳。

    “嘿嘿,好看不?”陆明芳问。

    “好看!挺接地气的!”李金凤脱口而出。

    “什么气?”陆明芳一脸茫然。

    “地气,意思是说,朴实和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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